为了严格落实有关党纪法规,推动清廉学校创建工作,根据《怀化市公职人员违规借贷谋利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怀清风行动〔2022〕2号)文件精神,现就公职人员违规借贷谋利问题专项治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受理相关问题线索的投诉举报。
一、治理对象
公职人员本人,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休未满三年的领导干部,退休未满两年的一般公职人员。本公告所称“公职人员”指全校工作人员;“领导干部”指相当于乡科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公职人员。
二、治理重点
对公职人员在党的十八大以后重点是党的十九大以后,发生或延续的以本人、亲属或他人名义实施的下列借贷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1.向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出借资金获取利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2.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无息、低息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或将借款转借他人获取利益的;
3.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借贷活动提供担保、居间介绍等获取利益的;
4.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借为名,长期不还,实为利益输送行为的;
5.在他人出现支付困难的情况下,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亲属或者特定关系人违反法定清偿顺序、比例优先或者提前收回出借资金,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的;
6.以营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或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7.组织、参与、包庇或者纵容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套路贷”等活动的;
8.其他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借贷行为。
公职人员在参与民间借贷活动中,以非法手段或不文明方式催收,造成不良影响的,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三、举报方式
受理实名来电、来信、来访等投诉举报。
1.举报电话:13874420967
2.来信地址:怀化市鹤城区狮子岩路5号湖南怀化商业供销学校纪委收,邮编:418000
3.来访地址:湖南怀化商业供销学校办公楼二楼校纪委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如实提供反映我校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违规借贷谋利的问题线索,学校纪委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中共湖南怀化商业供销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5月6日